问题 | 上门报复属于什么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对上门实施报复行为所可能构成的罪名这一问题,其答案复杂而灵活,因为它将依据具体行为及其带来的影响加以判断。
首先是在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如报复行为中包含了侮辱谩骂甚至殴打的成分,那么这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其次,若报复行为导致受害人身心遭受了程度达到犯罪标准的伤害,那么行为人就将面临被按照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再则,倘若报复行为涉及到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滥用权力、假借公职谋取私利,进而对提出控告、申诉、批评以及举报的人士进行报复性陷害的话,那么这种行为便可能构成报复陷害罪,依据情节严重程度,有可能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两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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