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其他单位人员认定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职务侵占罪的确定标准如下所示:
首先,该种犯罪的对象通常限定为特定的人群——即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相关组织或者机构中的从业者; 其次,此类犯罪所涉及到的主要客体正是这些公司、企业和其他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合法资产所有权益; 再次,这类犯罪行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与职务之便紧密相连,其主要表现形式便是从业者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条件,非法侵吞、占有本应属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财物,并且这种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金额标准才能够被视为构成犯罪; 最后,从主观层面来看,这类犯罪行为通常是由行为人直接故意实施的,他们的目的明确且唯一,那就是通过非法手段占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财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 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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