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酒是否构成袭警行为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醉酒状态下无意识地袭击警察的行为,其定罪情况需依据特定情节而定。
首先,若此类酒后袭警事件尚未产生严重后果,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应当将此类酒后侵害警察并使之受伤的行为认定为暴力干扰公务的行为。关于妨害公务罪,它具备以下四个构成要素: 第一,该罪行所侵犯的客体应为国家机关、红十字会等机构的正常公务活动; 第二,该罪行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国家安全机关以及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 第三,该罪行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最后,该罪行的主观方面应为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