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撤案条款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刑事案件撤销的相关法律条款,可参照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第十六条有关规定。
即凡符合以下几种情况之一者,将不再被追究刑事责任: 既有的追究也应予以撤销,或检察院不起诉予以结案,或法院终止审理并宣布无罪: 首先,情节显著轻微且对社会危害程度较小,不被视为犯罪行为的; 其次,犯罪行为已超过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 再者,根据特赦令而获得免除刑罚的; 此外,依照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行为,若未有人提起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最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以及其他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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