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嫖娼后边自己取消是否还有法律风险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仅达成了一项初期协议,尚未正式启动涉及卖淫的交易流程,账单金额亦未得到确切而标准化的设定。
由此可见,此过程并未能真正定义为进行中的卖淫行为,尽管在某种程度上可被视作是卖淫未遂的情形。 然而,这种情况仍属于违反法律规定,但情节较轻并且能够得到及时的纠正和处理,同时并未造成实质性的不良影响或危害结果。 基于以上考虑,我们决定不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但必须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法律法规教育,以确保他们能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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