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免于刑事处罚或不起诉具体情况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可免于承担刑事处罚:
(一)情节显著轻微且对社会危害性较小,被依法认定为非犯罪行为的; (二)该犯罪案件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过特定形式的大赦令宣布,对其进行免受刑罚追究的部分或全部; (四)在符合刑法规定的情况下,遭受犯罪侵害者未提出控告或者撤回控告的; (五)在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已死亡的情况下; (六)其它法律所规定的由于其他原因而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情况。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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