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夺罪中的故意认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抢劫罪的基本含义为,犯罪嫌疑人基于非法占有之意图,利用他人疏于防备之际,公开实施强行抢夺数额较大的公共或私人财产的行为。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该罪名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犯罪客体必须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其次,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他人毫无防备之时,突然采取行动,公然对财物施加有形力量,使得被害人无法及时进行反抗,从而成功获取数额较大的财物; 再次,犯罪主体需满足刑事责任年龄要求,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 最后,犯罪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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