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什么情况下不追究刑事责任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对于盗窃公共或私人财产数额较大,并且已经构成犯罪事实的案件中,如果涉案人员能够诚恳地承认自己的错误,表达出深刻的忏悔,积极退还被盗物品或者赔偿损失,并且情节相对轻微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可以考虑不予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此外,若符合下列任一条件,也有可能避免入狱服刑: 首先,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对社会危害程度较小,不应当认定为犯罪的; 其次,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 再次,根据国家特赦令,该罪犯获得了免除刑罚的待遇; 最后,依照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受害者并未提出控告或者撤回了控告; 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各种原因已经死亡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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