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癌症病人可以坐牢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患有癌症并触犯法律的人士而言,其最终是否会被监禁入狱,需依据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进行判断。
若其所面临的罪行被判决为有期徒刑或拘役,而此类罪犯又身患晚期癌症,需要接受特殊医疗护理以期保持身体健康,那么可以按照相关程序申请暂缓监狱环境下的执行。 相较之下,对于被判处罚金和管制的罪犯,则无法获得类似的待遇。 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罪犯可申请暂缓监外执行: (1)患有严重疾病,需要接受特殊医疗护理以维持生命体征; (2)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 (3)生活无法自理,且在暂缓监外执行期间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