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赃不知情的怎么定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收受人对物品为赃物并不知情,则不属于犯罪行为,也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即不会面临判刑的情况。
然而,倘若明知或理应知晓所接收之物品为赃物,却仍然予以收购,那么便构成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行,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的罚金。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受赃款价值400元,这并不构成犯罪,因此也无需缴纳罚金。 但是,如果因为不知情而收受赃款,同样不构成犯罪,也不会面临判刑(包括不需要缴纳罚金); 反之,如果明知或理应知晓所接收之物品为赃物,却仍然予以收购,那么就构成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行,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的罚金; 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