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受害者能要回钱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的受害者有权利获得相应的补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对于犯罪分子通过不法手段所获取的全部财物,均应依法进行追缴或责令其退还赔偿;
同时,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也需及时归还给他们。若因犯罪分子的恶意行为导致被害人遭受物质上的实际损害,则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被害人享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定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六十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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