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经营罪共犯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非法经营罪的团伙形式属于共同犯罪范畴。换言之,所有的犯罪成员之间都要有相同的犯罪意图,共同参与到了整个犯罪活动中来,有如一根绳上的蚂蚱,既危害社会又相互牵连。
其次,当非法经营罪团伙中的人数超过三人时,就可以视为犯罪集团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对于组织和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法律将其设定为整个集团所犯罪行的责任承担者。因此,试图精确的识别出此种共同犯罪,我们必须准确地掌握其成立的必备条件。如同单独的共同行为一样,共同犯罪的建立同样依赖于符合共同行为构建的基本要求,包含“两个人或者更多的人”必须是在行为主体条件下符合共同行为的人员;“共同的故意”必须符合某种共同行为的主观要求的故意;以及“共同的行为”必须满足某种共同行为的客观要求的行为等等。如果这些必备条件中有任何一项无法满足,那么就不足以称为真正的共同行为,也就无所谓共同犯罪的概念了。因此,在讨论共同犯罪的特征时,我们需要着重关注的并非是共同行为构建的特殊性本身,而是在于各个行为方之间的共同行为故意和共同行为行动的“共通性”这一独特之处。 根据中国刑事法律的明确规定,共同犯罪的成立需要具备以下几个关键要素:首先,参与犯罪的人员至少需要两人;其次,所有成员需要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最后,还需要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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