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罪成立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成立寻衅滋事罪需要符合以下四个主要条件:
首先,该罪行的侵害对象为社会公众共有的日常生活和工作秩序; 其次,从行为人层面来说,寻衅滋事罪必须由具备刑事责任年满十六岁及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 再次,犯罪嫌疑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应为具有明确的故意心态; 最后,从客观行为上讲,寻衅滋事罪表现为强行夺取或肆意破坏、占用公私财产,且情节严重。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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