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容留卖淫检察院不予批捕是否合法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明确规定,如果某人实施了容留他人进行卖淫活动,则需视以下情况对其予以立案调查并追求其刑事责任:(1)若其在特定时间段内至少两次以上容留他人从事卖淫行为;(2)或者,如果该容留者是已经年满十四岁但尚未满十八岁的青少年;(3)又或者,被容留卖淫之人已经确诊感染了艾滋病病毒或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病症;(4)最后,如果存在其他任何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容留卖淫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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