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刑多久可以探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刑事案件判决书在生效满一个月之后便可准许进行探视活动,具体规定如下所示:
首先,判决书一旦正式生效,即应在该生效日起的一个自然月之内移送至司法监狱执行。 在罪犯抵达监狱后,按照相关管理规章制度,他们将有机会在特定时间段接受亲友或监护人的探访。 其次,在罪犯服刑期间,依照规定,他们有权会见亲属和监护人。 至于具体的会见次数和每次相处的时长,通常为每个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不等。 最后,对于那些被评定为宽管级别的罪犯以及其他具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方面可能会考虑给予额外的会见机会及延长会见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法律并未对会见的具体日期做出明确规定,但这一事项通常由各个监狱自行决定并执行。
法律依据:
《监狱法》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 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 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第四十九条 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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