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记者报到不真实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权威法律条款的明确规定,任何人在进行新闻报道时,若存在歪曲真实情况或发布不实信息的行为,则应受到由相关政府机关实施的严肃惩处措施,具体包括警告、并处罚款,金额区间为三万元人民币以下;若情节较重者,将被依法吊销其新闻从业资格。
然而,对于那些情节特别恶劣、已经构成触犯刑法基础的人,国家将依法严惩不贷,对其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新闻记者使用新闻记者证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应遵守法律规定和新闻职业道德,确保新闻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不得编发虚假报道,不得刊播虚假新闻,不得徇私隐匿应报道的新闻事实。 第三十五条 新闻机构工作人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新闻出版总署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新闻记者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从事有关活动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编发虚假报道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转借、涂改新闻记者证或者利用职务便利从事不当活动的 (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未在离岗前交回新闻记者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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