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犯罪同伙不供我出来,我还有没有事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司法法规,当行为人的非法活动被同伙揭发出来时,公安机关未能采取行动将当事人缉拿归案,可能意味着公安部门尚未掌握足以指向当事人涉嫌犯罪的确凿证据,因此必须对案件展开更为深入的调查工作。
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未对您采取措施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可能是公安机关目前仍缺乏充分的证据来证实您存在任何形式的违法犯罪行为;亦或是您所犯的违法行径性质较为轻微,尚未达到犯罪的程度。 在此情况之下,我们建议您能够积极主动地向公安机关供述您所知道的所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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