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签署认罪认罚书的负面影响在于,倘若案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清白无辜之人,他们却可能在该协议下被认定为罪犯。
在特定情况下,签订认罪认罚书将导致以下后果: 首先,认罪事实。 判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自愿且诚实地陈述其罪行,对公诉方指控的主要犯罪行为及其罪名毫无疑问,同时还需签署具结书作为证明。 其次,认罚事实。 判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对于检察机关所提议的刑罚种类、程度和刑罚执行的方式都没有任何疑义。 最后,从宽处理。 针对那些承认罪行且愿意承担罚款的判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当给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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