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满18成立特殊累犯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特别累犯而言,其存在年龄条件上的限制。
对于累犯而言,未成年人并不符合这一规定,原因在于普通累犯的要求是,前后两个犯罪行为均需在成年后实施,且只要其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未达成年年龄,便无法构成普通累犯。 针对特别累犯来说,其适用的尺度更为严谨,依据法理学中的“当然解释”原则,特别累犯的年龄界定亦应将前后两个犯罪行为设定为已经年满十八周岁。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