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诉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范条款,可由当事人自行提起刑事诉讼的案件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首先,属于“告诉才处理”范畴的案件。 这类案件具体涵盖了以下罪名: 1)刑法典第二百四十六条中所规定的公众辱骂、恶意造谣、毁损他人名誉等类型的案件,但如若这些行为对社会安全秩序和国家利益造成了严重威胁或损害的则不在其列;2)刑法典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以暴力手段干涉他人婚姻自主权的案件;3)刑法典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所规定的长期或恶意虐待家庭成员的案件;以及4)刑法典第二百七十条所规定的非法占有他人名下资产的案件。 其次,被害人提供充足证据支撑的轻微刑事案件也适用于自诉程序。 这里的轻微刑事案件是指涉及的犯罪事实及情节相对较轻,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较轻刑事制裁的案件。 需要特别关注的是,此类案件更加强调受害者的举证义务,自诉能否成功往往与受害人等是否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或证据是否充足息息相关。 当受害人等无法提供确切证据时,征求法院的予受理。 如若受害人等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实其诉讼请求,法院有权进行裁定,驳回后者的自诉申请。 最后,若被害人有确凿证据表明被告人对其财产权利构成了侵犯,依法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未对此采取相应法律措施的案件,亦可适用于自诉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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