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役算前科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拘役被视为一种犯罪活动中的前科事件。简而言之,前科指的是个人过去曾经实施过犯罪行为并因此而遭受了相应的刑期制裁,这常常被用作证明当事人曾经触犯法律的证据。对于曾有前科纪录的人而言,若其
再次犯下新的罪行,并且满足累犯的条件要求,则会触发累犯规定,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 犯罪行为的基本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犯罪必须是对社会造成危害的行为,即在社会规范和预期之内的侵犯或违背,这是犯罪最为基本且具有决定性的属性; 其次,犯罪理应受到司法体系所给予的适当刑罚,这种性质称为应受惩罚性,体现了犯罪所带来的后果和警示作用; 最后,犯罪也必须是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行为,换言之,它具有刑事违法性。这是从社会危害性衍生出的重要品质,这三个要素互相紧密关联,彼此依存,任何一个因素的缺失都将影响到犯罪的认定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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