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毁坏他人财物多少构成犯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所涉及到的行为是故意地破坏或摧毁属于公共或私人财产的财产价值较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犯罪行为。如若想使该案件被正式立案处理,其条件需满足以下任意一项内容:
(1)财物损害程度达到人民币五千元以上; (2)曾三次实施破坏公私财物的行为; (3)纠集三人及以上共同商议,然后公开毁灭公私财物的行为; 以及(4)除上述情况外,其他性质恶劣的情节也应予以立案追究。 针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涉及以下情况,应当依法立案追诉: (1)导致公私财物损害程度达到了五千元以上; (2)三次以上有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行为; (3)东集三人及以上公然破坏公私财物的行为; 以及(4)其他伴随着严重情节被认定为专业罪行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涉及到故意财产的故意损害超过5000元;而另一种情况是,即使故意毁坏财产的金额相对较低,但是以这种行为犯下此类罪行的次数和状态都十分严重,此时便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条款进行严重惩罚,其中包含但不限于对破坏者处于五日至十日不等的拘留,且罚款金额由法院决定,最低限度可至五百元,最高可至一千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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