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国企人员承担刑事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起交通事故的爆发往往会导致不可挽回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这无疑会触发一连串的潜在法律责任。在众多赔偿义务中,刑事责任无疑是最为严厉且引人关注的一种,因为这类责任往往涉及对个人身体自由的约束乃至对于生命权的剥夺。通过探寻国内刑事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实际案件实践的大数据分析结果,我们不难得出与交通事故紧密相连的三种主要刑事罪名:
即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以及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受到此类犯罪行为影响的被告,其面临的法律制裁手段包括但不限于: 罚款、短期监禁(拘役)、长期监禁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极少数情况下会遭致的死刑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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