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故意损毁他人财物如何定性的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这一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涉嫌下述任何一种情形者,应当予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一)造成公共或私人财物损失达到五千元及以上的;
(二)累计摧毁公私财物三次及以上的;
(三)组织纠合三个及以上成员公开摧毁公私财物的;以及(四)其余情况严重并引发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只有当行为人恶意损毁他人公私财物的数量较大或是情节极端严重时,才能构成犯罪事实。因此,对是否属于数量大或情节重,便成为判断该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关键因素。针对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数量较少且危害程度轻微,那么将被视为普通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规定,应对行为人进行拘留或者警告,同时还需依法处以罚款,并且责令赔偿所有损失。
1、针对行为人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者,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相应金额的罚金;而针对行为人故意损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则应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在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犯罪行为中,往往是由于某些特定现实原因所引起的。行为人可能为了打击报复财物的所有者、出于嫉妒心理或者出于其它类似针对性的心理状态,通过损毁财物导致所有人的财产受损,从而推行其犯罪意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9 14:4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