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因过失而损害他人财产的,理当承担相应赔偿义务,其标准通常参照物品实值进行衡量与判断;
此外,当事人之间亦可尝试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合理结论;若双方协商未果,则可选择径直向法庭提起诉讼以寻求公正裁决。 反之,若故意损毁他人财物,且财物价值不满五千元者,方可视为违法行为,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然而,若行为人为蓄意破坏财物行为,并导致财物价值超过五千元时,便可能面临刑事追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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