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没有获利能撤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未曾获取任何利润,是否有可能撤案?
不可行。 我国司法机关必将深究案件,严惩不贷,直至涉案人员接受应有法律制裁。 涉案人所犯开设赌场罪,表现在犯罪客体之上,具体为是否存在有组织地吸引大批民众聚集进行豪赌、设立赌场以及倾力于赌博行业等行为。 一旦涉案的赌场开始正式运营并且有消费者实际在其中进行消费,即视为本罪名已然成立,然而这并不影响其是否已经从中获取了实际利益。 为避免涉案人面临更为严重的处罚,若其自身也参与到赌博活动之中,并且执业生涯中始终依赖赌博收益,则有可能被同时裁定犯下开设赌场罪及赌博罪,并给予相应的刑事惩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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