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赌博罪的犯罪所得有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上述的赌博案件处理过程之中,所谓的“非法所得”实际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就是用于赌博犯罪过程中的赌注资金以及其替代品,比如货币兑换筹码的款项,第二部分则是通过赌博活动所赢得的收入款项。 倘若通过电脑网络实施的是赌博犯罪行为的话,那么追查犯罪分子的赌资数额便可通过在电脑网络上进行投注或者赢得的点数乘以每一点所代表的实际金额来确定。 至于这些非法所得的资金应该如何处理,我们的法律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那便是需要依据事实依法对其进行追缴或没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 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当依法予以没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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