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积极退款后一般不判刑对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明文规定,对于涉及经济类犯罪的案件,即使涉案人员已经全额退回违法所得款项,仍然不可避免地需要接受法律制裁。
然而,在此过程中,司法机关将会参考退还款项之具体情况,对其进行量刑考量时予以适当减轻处罚。 也就是说,对于此类案件,退回赃款并非关键的定罪因素,而仅作为罪行轻重的衡量标准之一。 无论是否退款或者是否坦白罪行,都不会影响检察机关、审判机构对案件性质的确认,即确认构成受贿罪。 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被告拒绝退还贪污款项或矢口否认其所犯下的罪行,那么将会面临着更为严厉的刑事惩处,想要在量刑上获得从宽处理基本上无望。 因此,对于涉嫌各类经济类犯罪的被告人而言,积极主动地完成退款事宜无疑能为其争取到更大的量刑优惠空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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