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洗钱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洗钱案件立案必须满足以下三个严格且密切相关的条件:
首先,洗钱案件中的上游犯罪须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罪行,这其中涵盖了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这样的罪行; 其次,存在着具体实施了洗钱行为的情况,具体来说,这些行为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五种情况: 为他人提供资金账户、以周转或其他支付结算方式非法转移货币或资金、进行跨境资产转移以及使用其他手段来掩盖、隐去犯罪所得及收益的真实来源与性质; 最后,洗钱行为必须达到严重程度,才有必要启动刑事追责程序,进行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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