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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样才算开设赌场罪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当借助于互联网和移动通讯设备,如手机和iPad等,进行赌博录像以及数据的传输,以此组织赌博活动时,若满足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该行为可被视为构成了开设赌场罪:
(一)自行创建赌博网站并接受来自各方面的赌注;
(二)创建赌博网站并将该网站提供给其他人以供他们实施赌博活动;
(三)作为赌博网站的代理商并接受赌客的线上投注;
(四)参与并分享赌博网站运营所产生的利润。
然而,倘若知晓某种赌博网站的存在,仍积极地为其提供以下各种服务或协助,那么这种情况就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共犯:
(一)向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且所获取的业务费用超过两万元以上;
(二)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且所获取到的业务费用超过一万元以上,或者协助收集的赌资总额达到了二十万元以上;
(三)为至少十个以上的赌博网站投放与网址、赔率等相关信息的广告,或者在同一个赌博网站上投放广告的总数量累积达到一百幅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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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2:4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