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诬告陷害罪与报复陷害罪的区别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其具有下列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也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并且向司法机关或有关机关告发。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 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其具有下列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或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打击报复陷害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报复陷害他人的目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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