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淫嫖娼是否有案底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也就是说,行为人只有被法院最终判决为有罪,这个档案记录,才能称之为案底。治安拘留,属于行政处罚,不能算案底。当然,这个档案也长期保存,不能任意销毁。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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