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上代聊介绍卖淫要判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代聊手”不对卖淫活动策划、指挥、管理和控制,仅在外围实施提供招嫖信息的协助行为,应认定为协助组织卖淫罪。
“代聊手”根据组织者的指示在外围实施其他辅助行为,如为组织者发布信息、推荐、接待等。其作用在于推荐和搜集“招嫖”信息,为卖淫活动的进行和延续提供便利,属于组织卖淫活动中的帮助行为。“代聊手”的行为符合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的“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情形,应以协助组织卖淫罪予以评价。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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