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斗殴罪中的持械怎么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聚众斗殴罪中的持械的认定是:
1、聚众斗殴罪中的持械,是指参加聚众斗殴的人员直接使用器械斗殴,或在斗殴中携带并显示但未使用的情形。 2、既包括事先准备器械并在斗殴中使用,也包括在实施斗殴过程中临时就地取材获得器械并使用。 3、“械”包括各种枪支、治安管制器具、棍棒等足以致人伤亡的工具。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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