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特定款物罪该如何构成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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