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害结果的种类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危害结果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后所导致的事实性的客观损害以及主观的社会危害。
危害结果是定罪的主要依据之一,是由刑法规定的,是导致当事人或某物遭受损害的事实,是由实行行为所造成的。 一般来讲,“危害”是指社会对一个犯罪行为的知道范围、普遍评论和恐惧程度,一般而言知道范围越广说明危害越严重,普遍评论越恶劣、社会恐惧程度越高也能说明危害越严重。 “结果”是指犯罪行为所导致的客观的损害,比如说: 致人死亡、致使公私财产严重损失这些就是后果。 我们通常从事实和影响程度上判断危害结果。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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