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害公共安全罪存在的处罚原则有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危害公共安全罪存在的处罚原则如下:
1.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2.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法律依据:
《刑法》第114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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