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更强制措施后是否可以去外地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变更强制措施后,未经执行机关的允许,不可以去外地。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变更刑事强制措施后,犯罪嫌疑人未经执行机关的允许,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一)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对于违反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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