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罪的量刑起点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寻衅滋事罪的量刑起点得依据不同的情形来加以判断。
当构成寻衅滋事罪且破坏了社会秩序时,具体情况如下:其一,随意殴打他人,要是情节恶劣的话,一般会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就好比多次毫无缘由地殴打他人,致使他人受到轻微伤,这种行为就符合这种情形。 其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要是情节恶劣,通常也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 像那种长期对他人进行辱骂、恐吓,已经严重影响到他人正常生活的情况,就属于此类。 其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要是情节严重,其量刑起点同样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幅度内。 例如多次强拿硬要他人少量财物,虽然累计金额不算大,但却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其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也处于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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