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实刑还要交罚金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文条文中,将人执行实体徒刑与是否必须依法缴纳罚金之间并未存在绝对不可调和的矛盾或冲突关系。
实体刑罚乃对罪犯实施的主要刑事制裁方式之一,而罚金则成为辅助刑法的一类特殊刑罚。 往往在实践过程中,即便被告人最终被判决承担实体刑罚责任,也依然有可能面临应当缴纳罚金的义务。 此方面的决定因素涉及到具体的犯罪情节、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审判法官的裁决权衡等多个层面。 例如,对于部分特定类型的犯罪行为,相关法律早已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同时判处主刑及罚金两种不同形式的刑罚。 然而,若罪犯属真心诚意无力如期缴纳罚金,且得以经由人民法院经过调查核实后确认事实的确如此,那么可根据实际情况斟酌适当减轻或者免除其罚金责任。 然而,在此过程中,如何界定所谓“无力支付”的情形需要审慎衡量,并须有充足的证据加以支持证实。 综上所述,罪犯承担实体刑罚之后是否仍需缴纳罚金,应视具体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逐一分析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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