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量刑3年以下认罪认罚能判缓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针对量刑在三年以下的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案件中,是否能对被告人宣判缓期执行,尚需考虑诸多因素进行全方位的权衡与评估。
其中包括了涉嫌犯罪的性质究竟是怎样的、涉及的案情及情节是否严重、其对社会的潜在和现实危害性如何、被告人自身的忏悔释怀程度以及被告人再次走上犯罪道路的可能性等等。 如若被告人涉案行为情节较为轻微并且具备深刻的懊悔之意,同时无再犯之风险,且罪犯的行动不会对其所处社区产生严重负面效应,那么,判决给他以缓期执行的机会便有可能成为现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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