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释和缓刑哪个优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假释与缓刑之间的关系,并没有明确的优先选择的问题,因为这两者实际上是两个独立且具有各自特点的刑事司法制度,其所适用于的条件及对象皆不尽相同。
其中,假释制度主要针对被宣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者,他们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监狱服刑后,若能够严格遵守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并且确有明确的诚心悔悟之意,同时也确认不会再次对社会造成危害时,就可以享受假释待遇以实现提前释放。 至于缓刑制度,则主要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者,如果这些人的犯罪情节较为轻微并且展现出了良好的悔过自新的表现,执法机构会考虑到如现在行刑可能对罪犯以及社会所带来的影响,因此会设定一个特定的考察期限,暂时停止对其刑罚的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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