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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暂予监外执行的相关规定最新版是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监外执行,简言之即是对受判长期徒刑或短期拘役的罪犯,因某些特定情况的存在而不适宜于在监狱或是看守所中继续执行刑期,出于权衡各方面权益的考量,首先尝试在狱外实施刑法的一种特殊法律制度。
这项制度的运用有着高度的规范和明确的流程要求。
举例来说,如果罪犯患有严重疾病并需要保外就医、假如罪犯是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女性、或者是生活无法自理的人士等等,他们都可能成为监外执行的对象。
同时,对于符合上述条件并获得暂予监外执行资格的罪犯,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接受建设性的社区软控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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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7: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