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从哪天开始算判刑期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案件的刑期通常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若罪犯在判决执行之前已先行被羁押,则每一天的羁押时间可折抵为一天的刑期。 举例来说,假设某位罪犯因犯下罪行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但在判决生效前已经被羁押了三个月,那么他实际需要服役的刑期便应为九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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