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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判处监外执行条件有哪些要求和条件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我国,监禁执行制度的执行需遵循严格的条件限定。
例如,若被判处刑罚者患有严重疾病而需接受保外就医治疗;
或者正在生育阶段的女性囚犯或正处于哺乳期的女性并不适合监狱环境;
再或者,由于身体状况导致生活无法自理且通过暂缓实行监禁执行不会对社区产生危害。
同时,对于那些实施犯罪活动后社会抑制性较强、可能会对社会造成潜在威胁的罪犯,以及自我伤害或自残行为较为严重的罪犯,则难以采用保外就医方式进行管理和管控。
针对被判刑为重罪犯人,如其患有严重疾病必须接受保外就医治疗,相关医疗机构须委托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全面诊断并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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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6:0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