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决生效后做出监外执行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院裁决案件生效之后,如果被判刑者符合批准监外执行的条件的话,那么其将很可能获得此类执行方式。
这类情况中,例如被判刑者患有严重病症、必须被保外就医,或者她是怀孕期或需哺乳自身新生儿的女性,都可以成为被判定为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理由。 这样做既能保护被判刑者的合法权益,又能保证法律的公正实施。 然而,在监外执行的过程当中,被判刑者仍然需要遵守相关法规,接受有效且严密的监管,否则将会面临相应的严格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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