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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判监外执行条件有哪些要求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法院判决执行监外,通常须满足如下几个主要条件:
首先,罪犯必须患有严重疾病,且需要接受保外就医治疗;
其次,若罪犯为女性并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阶段;
最后,生活无法自理,若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者也可实行。
然而,针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而言,仅当具备上述第二种情况时方可暂时实行监外执行。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对于那些可能存在社会危险性,或者具有自伤自残倾向的罪犯,则不得实行保外就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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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6:1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