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殴打他人当事人不追究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涉案人员并未对其所实施的故意伤害行为提起追诉,那么公安机关依然有权依据事实情况做出适宜处理。
假设该行为的性质相对微小且没有带来实质性的损伤,公安机关或许会采取如口头斥责或书面警告这样的轻微惩处措施。 但是,倘若行为性质极其恶劣,即便当事人选择放弃追究,公安机关亦有可能依照法律规定,对行为人施以行政拘留以及罚款等严厉的惩罚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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