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和假释的区别在哪里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缓刑制度,即是指对于那些已经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特定时间段之内,可以附带条件暂时停止执行原有的刑罚判决。
这种制度通常适用于那些罪行相对较轻、具有明显悔过表现的犯罪分子身上。 那些经过审判程序被宣告缓刑的犯罪者,在缓刑的考验期限内,如果未曾出现任何新的违法行为、未发现遗漏的犯罪事实,亦或是未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等情况,那么他们原先所被判处的刑罚便无需继续执行。 至于假释制度,它主要针对的是那些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完一定的刑期后,由于他们能够严格遵守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接受教育和改造,并确实展现出了悔过自新的良好表现,同时也不会再次对社会造成危害,因此可以附带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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