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诉时效相关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追诉时效,乃是依据法律法规所设定的一种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具体期限。
在该法定期间之内,司法机构享有进行审查并依法对于犯罪分子展开刑事追责的权力; 然而,一旦过了法定的追诉期限,便无法再对其进行刑事追责。 通常情况下,犯罪行为若经过以下期限,将不再被追诉:法定最高刑罚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法定最高刑罚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法定最高刑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法定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进行追诉的,则需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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